
“专为腺样体研制”“关注ADHD”“孩子语迟不能放任不管”——在Joybaby海外旗舰店的商品页面,多款儿童产品被贴上不同的“对症”标签。下单前,这些标签在电商平台通过“对症”的方式,向家长暗示能解决儿童相应的健康问题。下单后,消费者被引导至私域,一位自称官方营养师的人士便会做出“1—2个周期可见效”的承诺。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以李蕾购买的“腺样体产品”为例,其中的两项专利菌株均不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之中。专家指出,即便是医院使用的药品级益生菌,其明确的临床适用范围也十分有限。将益生菌包装成能解决多种儿童健康问题的“万能神药”,不仅缺乏科学依据,更可能延误正规诊疗。
下单后,客服变“医生”
北京商报记者此前报道《揭开Joybaby“进口”面纱:英国生产商仅1人、FDA认证注册即可得》,消费者李蕾在为孩子购买益生菌产品时发现,从电商平台上两家不同品牌的店铺购买的益生菌产品均来自同一家英国公司。
在Joybaby海外旗舰店的商品页面,记者看到其产品线覆盖多项儿童健康问题:除了主打腺样体肥大的益生菌,还有涉及ADHD、自控力问题的甘氨酸镁,被称为“语言胶囊”、指向“语迟”问题的DHA,以及针对儿童扁桃体、鼻腔、皮肤问题的益生菌产品。这些标签不直接宣称治疗功效,但通过“对症”的方式,向家长暗示产品能解决相应的儿童健康问题。

图片来源:Joybaby海外旗舰店截图
李蕾告诉记者,在购买Joybaby产品后不久,便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自称Joybaby工作人员,向李蕾索要了微信联系方式,并表示稍后会有专属营养师与其联系,指导产品使用。当天,一位微信昵称为“joybaby营养师XX”的人士通过微信主动添加她为好友,随即开始进行一对一的售后指导与用法讲解。
李蕾向记者展示了该名营养师的社交账号。其朋友圈每日更新2—3条,内容主要围绕产品使用反馈、促销活动、育儿科普三个方面。在产品使用反馈方面,多以消费者对话截图形式呈现,配以“家长真实反馈”“XX有明显改善”等文案。
对于产品成分的功效,这位“营养师”声称:产品中的桔梗、紫苏籽可舒缓抗炎,专利菌株GM080抗炎的同时能调节免疫,沙棘果粉、富锌酵母可修复呼吸道黏膜,能改善腺样体肥大、缩小腺体肿大。当被问及见效时间时,“营养师”给出了“1—2个周期可见效,慢的需2—3个周期”的承诺。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任何保健功能或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即便是经过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也会受到严格限制,不得涉及疾病治疗。Joybaby在公开页面暗示功效,再通过私域“营养师”进行医疗效果承诺,这套组合拳显然是在刻意规避公开平台的监管。
两项专利菌株均不在婴幼儿可食用名单
北京商报记者从李蕾提供的产品图片中了解到,这款宣称“专为腺样体研制”的益生菌主要成分包括乳酸乳球菌JYLL-60、富锌酵母、紫苏籽提取物、枇杷提取物、酵母β-葡聚糖、桔梗、沙棘果粉、副干酪乳酪杆菌GM080及维生素D3等。
其中,乳酸乳球菌JYLL-60以及副干酪乳酪杆菌GM080两种益生菌成分均取得了我国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信息显示,对于中老年人、体弱患者,乳酸乳球菌JYLL-60在胃肠道的存活率及肠道定植率高,对脾脏淋巴细胞的增殖和NK细胞的存活有积极效果,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副干酪乳酪杆菌GM080被发现可有效治疗过敏。
然而,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规定可用于食用的菌种38种,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14种。2024年—2026年,先后新增用于婴幼儿食品的4种菌种,截至目前,被批准列入《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中的菌种达18种。不过,该款产品中的乳酸乳球菌JYLL-60以及副干酪乳酪杆菌GM080两种益生菌成分,均不在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之中。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李蕾告诉记者,在购买该款益生菌之前,店铺客服曾明确告知其该产品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后续添加李蕾微信的营养师在得知孩子不到2岁时,亦未做出任何提示。
食品还是保健品?没有进口备案的身份
Joybaby售卖的益生菌产品属于食品还是保健品?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查询系统获悉,生产商SMIZEEN WELLNESS LTD自2022年以来,共取得涉及糖果、蛋白饮料、婴幼儿辅助食品等12个品类的在华注册编号。
然而,记者查验Joybaby这款腺体护理益生菌的实物外包装,未发现其在华注册编号或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记者进一步联系店铺客服,询问产品的进口备案号,客服告知可通过溯源码扫码查询,在记者扫码查询未能得到答案后,客服改口称,产品属于膳食营养补剂,本身不需要进口备案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过,根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曾指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当李蕾向客服询问该产品属于何种分类时,客服曾回应称:“这款产品在国外叫作膳食营养补充剂,属于原装进口,其效果比保健品更好。”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截图
营养师王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中国监管体系下,并无“膳食营养补充剂”这一法定类别。在我国,普通食品是指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而保健食品则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王薇指出,欧盟将膳食补充剂定义为补充正常膳食的食品,是浓缩的营养素或其他具有营养或生理效应的物质的单质或组合,以剂量形式销售。李蕾在Joybaby海外旗舰店购买的便属于这一类别。客服所称“效果比保健品更好”并无依据。
对于产品属性的模糊化处理,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指出,商家拿我国未有的法定类别作出无依据的效果对比宣传,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悉商品的真实属性和实际价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该行为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基于我国没有的产品类别和效果宣传作出购买决策,无法实现公平的交易对价。

北京商报记者追踪了解到,在本报刊发《揭开Joybaby“进口”面纱:英国生产商仅1人、FDA认证注册即可得》后,阿里健康已紧急下架相关产品,目前阿里健康大药房海外店内已无任何Joybaby相关商品在售。
医生拆解:益生菌不治腺样体,食品级不等于更安全
益生菌能否治疗儿童腺样体肥大?市面上售价较高的食品级益生菌,与医院使用的药品级益生菌有何区别?
河南省人民医院儿科消化专科主任医师程艳波指出,医院开出的益生菌为药品级,经过临床试验,菌株明确,安全性和可靠性有规范检测验证,有明确治疗疗效,且运输有冷链要求。她举例称,常用的药品级益生菌价格在30元左右。
而孕婴店、电商平台上售卖的进口益生菌,大多为食品级。这类产品未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菌株的实际数量、具体类型存疑,且多数没有规范的冷链运输和储存保障,活菌存活率难以保证,但价格往往较高。
在临床适用指征方面,程艳波指出,目前益生菌有明确科学论证的适应症是病毒性腹泻和抗生素相关腹泻;对于新生儿黄疸、功能性胃肠病、过敏性疾病等,仅能辅助改善症状,不能作为核心治疗手段。
针对“益生菌对腺样体有效”的说法,程艳波表示,益生菌仅对过敏引发的腺样体肥大有轻微的辅助作用,而这类情况的核心解决办法是回避致敏原;若腺样体肥大已造成机械性气道阻塞,则需手术治疗。部分家长认为服用益生菌后孩子腺样体问题有所改善,可能与孩子年龄增长腺样体自然萎缩、感染病程自愈等因素有关。
家长偏爱贵价食品级益生菌、将益生菌当作日常保健品长期服用,是常见的认知误区。程艳波指出,商家营销宣传会强化“药品有副作用,食品级更安全”的观念,而实际上药品级益生菌经过伦理认证和实验,安全性有保障。正常饮食可自然补充益生元,没有问题无需额外补充。
对于儿童益生菌
的挑选与使用,程艳波建议,应先就医明确病因,遵医嘱使用药品级益生菌,非必要不服用,食品级益生菌不建议购买;在服用时长方面,应在有适应症时短期服用。
孙宇昊指出,若商家因虚假宣传食品级益生菌功效,误导家长放弃正规诊疗并导致儿童健康问题加重,商家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该行为存在过错,且过错行为与儿童健康问题加重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商家需对儿童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若造成伤残等严重后果,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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